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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启动空气重污染应急橙色预警指令的通知

日期:2018-01-12 19:03 来源:宋庄镇政府
  各村、各成员单位:
 
  根据最新空气质量监测实况和预报分析,预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年1月12日至17日可能将出现区域重污染天气过程,部分地区空气质量可能达到严重污染。
 
  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决定2018年1月13日0时至2018年1月15日24时,本市启动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。请各村、各成员单位严格执行《宋庄镇重污染应急预案》,积极采取应急减排措施,按照职责分工加大检查监管力度。严禁“三尘、三烧”等现象的出现,加大宣传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。重点对“散、乱、污”等企业违法排放必须制止,对不听劝阻的要及时上报,由涉及部门严格执法。
 
  一、健康防护引导措施
 
  (一)健康防护引导措施
 
  1.儿童、老年人和呼吸道、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,避免户外活动;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。
 
  2.中小学、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。
 
  3.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。
 
  (二)倡议性减排措施
 
  1.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,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;驻车时及时熄火,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。
 
  2.加大对施工工地、裸露地面、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。
 
  3.加强道路清扫保洁,减少交通扬尘污染。
 
  4.减少涂料、油漆、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。
 
  5.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重污染实际情况错峰上下班。
 
  (三)强制性减排措施
 
 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:
 
  1.在常规作业基础上,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及以上清扫保洁。
 
  2.停止室外建筑工业喷涂粉刷、护坡喷浆、建筑拆除、切割、焊接、土石方等施工作业。
 
  3.在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基础上,国Ⅰ、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(含驾校教练车)禁止上路行驶。
 
  4.建筑垃圾、渣土、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(清洁能源车除外)。
 
  5.对纳入《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工业源项目清单》内的企业,实施停产限产措施;镇域内市级园区和新型工业化产业基地以外的制造业企业全部停产。
 
  6.全镇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。
 
  二、各村严格按指令要求,积极落实应急措施,努力减排
 
  请各村安排专人对本辖区进行巡查,对有污染行为的企业及个人进行劝阻并及时上报。重点对各自村域内的以下污染源进行巡查:
 
  (一)禁止使用燃煤等非清洁型能源;特别是浴池、馒头店、工业等燃煤炉具必须停止使用并立即拆除,一经发现,将严肃处理,高限处罚。
 
  (二)禁止“三烧”,特别是垃圾焚烧,看护好垃圾桶;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。
 
  (三)停止建筑工地喷涂粉刷、护坡喷浆、建筑拆除、切割、焊接、土石方等施工作业。
 
  (四)镇域内所有制造企业全部停产,加强看管。
 
  (五)对村内“散乱污”企业及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地毯式摸排,立即采取断电措施并限期“三清”(清设备、清原料、清产品)。
 
  联系人:刘会芹
 
  联系电话:13693198587
 
  环保科办公电话:89515461
 
  电子邮箱:szhhuanbao@163.com

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人民政府
 
2018年1月12日